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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进博会进口免税政策 5件古画经享受近30万元的免税优惠实现回流 2020-12-10 09:31:59  来源: 国家文物局

从上海市文物局获悉,12月9日,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上展出的5件中国古画顺利完成销售、清关、结算等一系列手续,经享受近30万元的免税优惠实现回流。

据介绍,这是文物展品首次亮相进博会。5件展品来自日本,均为中国古画,作者为南宋的赵伯驹(款)以及明代的沈周(款)和仇英(款)。古画内容涉及庭院仕女、山水长卷等,有绢本,也有纸本。

在国家文物局的积极推动下,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于今年10月1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将文物类展品纳入优惠政策支持范围,在进博会展期内,每个展商销售文物类展品,可享受5件以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随后,国家文物局及时出台《关于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物类展品监管和便利化措施的公告》,给予配套政策,支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并鼓励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文物类展品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进行不少于3年的公益性展示服务。

推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文物进口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公益展示服务要求的落地实施,也是《国家文物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协议》中的重要内容。鉴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且属首次尝试,国家文物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上海市文物局牵头下,进口博览局、上海海关、市外汇管理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通力配合、全方位支持。

通关、进境、展示、交易、代理、免税、交割、结算等一整套流程的全部结束,标志着在进博会展期内购买文物类展品的消费者真正享受到了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为今后进博会文物类展品的进境申报、展示交易、监管服务等工作形成可复制经验。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文物顺利回流,是国家文物局以进博会重要平台为契机,在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进行政策创新的成功实践。这既有利于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提高国外文物类展商参与中国市场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更多海外中国文物通过商业途径实现回流。

关键词: 进博会 进口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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