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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多样性现状基本摸清 我国自然保护区问题逾九成完成整改 2021-03-19 10:58:55  来源:法治日报

我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作出了巨大努力。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我国坚定支持多边主义,一直是生物多样性多边进程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2010年,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提出中国未来2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战略任务和优先行动。2011年,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任主任、23个国务院部门组成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

从即日起,本报开设“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专栏,围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出系列报道,以深入宣传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的进展与成就,全面展现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境治理的世界贡献。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我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从中央到地方付出了巨大努力。据生态环境部介绍,目前,不仅基本摸清了生物多样性现状,而且对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截至2020年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5503个重点问题点位,已整改完成5038个,整改完成率达92%,较2019年底提高了21个百分点。

但是,“部分地方违背规律搞保护和修复等‘生态形式主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说,有些地方政绩观扭曲,急功近利,重人工建设。

生态环境部指出,“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强化监督,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公园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生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生态多样性现状基本摸清

随着《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等的发布实施,以及“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系列活动的开展,加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的实施,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先后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划定并验收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文件;2020年,颁布生物安全法,修订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生物多样性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同时,生态空间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据生态环境部介绍,通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25%的陆地和海洋面积提供了严格保护,涵盖了95%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近40%的水源涵养、洪水调蓄功能以及32%的防风固沙功能,固碳量约占全国的45%。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实施后,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截至目前,12个省份已开展了国家公园试点,总面积超过22万平方公里,覆盖陆域国土面积的2.3%。

崔书红透露,在生态多样性保护中,我国不断创新保护方式,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创造性提出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我国绝大部分重要物种和重要生态系统在红线内得到了有效保护。

长江流域实行重点水域10年禁捕。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历史性成就,森林、草原面积不断扩大,湿地减少和荒漠化面积扩张趋势得到遏制,我国是世界上绿色覆盖增长最快的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就地和迁地保护成效十分显著,朱鹮濒危等级由极危降为濒危,野生大熊猫从濒危等级降为易危。

崔书红表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实施后,全国划定的32个陆地、3个海域共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约占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的29%,维管植物数占全国总种数的87%,野生脊椎动物占全国总种数的85%。同时,还发现了新种和新记录种50余个,健全和丰富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家谱”。我国生物多样性状况基本摸清。

生态安全依然面临挑战

生态环境部指出,尽管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安全依然面临多方面挑战,自然生态空间遭受挤占、生态系统质量不高、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现象仍屡有发生,同时,生态安全监管能力不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生态保护红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透露,当前,全球物种灭绝速度不断加快,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风险。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生态环境考核和“绿色政绩”等的压力下,部分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背自然规律搞保护和修复等“生态形式主义”问题。

“‘生态形式主义’本质上是官僚主义。”崔书红说,一方面,有些地方不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违背自然地带分布规律,简单捆绑“林草项目”、搞“错位建设”;有些地方政绩观扭曲,急功近利,重人工建设,轻自然修复,热衷人工造景,“大树进城”、河流砌底,简单快干;有些地方重建设轻管护,平时对项目建设不闻不问,项目验收走过场,一验了之。另一方面,生态保护修复从项目立项论证、项目实施监理到项目验收防止生态形式主义相关标准规范还不够完善、指导还不够到位。

对于这些问题,崔书红表示,要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和黑臭水体整治强化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实施“双查”机制,继续严厉查处生态形式主义问题,继续紧盯生态形式主义问题整改。同时,完善和建立贯穿全过程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标准技术规范体系,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强化项目实施跟踪监测,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

开展“绿盾”行动强化监督

对于破坏生态违法违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指出,近年来,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部积极开展部门、区域和国际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严厉打击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据统计,2019年全国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8189起,没收野生动物数量11.7万只,涉案野生动物总数持续下降。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开展“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7年至2019年,累计发现34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矿、采砂、在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建设旅游设施和水电站等57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986个。

2020年,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了“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累计派出8批共136人次,对全国29个省(区、市)的196个自然保护地4398个“绿盾”台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实地核实;对17省79个自然保护地开展了联合巡查,向地方反馈发现问题,有力推动整改。全面完成台账更新,对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据崔书红介绍,经过不懈努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新增人类活动问题总数和面积实现了明显“双下降”,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同时也压实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形成了保护地一旦划定就“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氛围。

“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国自然保护地实现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关键期,是解决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的窗口期,是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的机遇期,也是自然保护地事业发展的攻坚期。

生态环境部将立足生态环境监管职能,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强化监督,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公园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相关立法的进程,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

崔书红说,在“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还将推动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升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开展成效评估,及时预警生态风险,定期发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报告。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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