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版
首页 > 文化 >
司法力量入驻闽都古厝 贡献司法智慧守护文化遗产 2021-07-19 14:11:38  来源:法治日报

7月16日至31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作为大会举办方,福建省将践行“人文世遗”理念,宣传我国关于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文明交流互鉴等工作的经验,展示中国实践、福建案例,展现中国风采、福建特色。

《法治日报》采访了解到,2019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为福建新时代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通过诉源治理、府院联动、专家“会诊”、普法宣传等方式,打造出各具特色的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程,合力守护福建文化遗产“根”与“魂”。

司法力量入驻闽都古厝

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拥有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台山等众多承载着人文内涵的古厝。

2019年11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特设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并先后在上下杭永德会馆、三坊七巷安民巷、梁厝历史文化街区等古厝中设立办案点。

巡回法庭采取跨域立案、集中管辖、三审合一的方式,受理福州市辖区内与被列入市级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相关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将司法力量注入古厝保护中。

2020年1月,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接到一起历史建筑被损害的诉求件,福州市仓山区梁厝村某自然村的多处历史建筑被挖掘机损坏。该村村民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修缮文物。巡回法庭庭长黄利敏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征迁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阐明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和紧迫。负责人当即承认错误,表示将尽快解决建筑损毁问题。目前,被损毁的历史建筑均已得到妥善修复。

“我们在古厝保护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拆迁安置、产权争议、商户租赁等法律纠纷,巡回法庭走进古街,能够及时地帮助我们化解矛盾,促进古厝保护工作更好地开展。”福州古厝集团副总经理林礼训表示。

据了解,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已成功化解36起纠纷,将诸多涉古厝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巡回法庭扬帆海丝之路

泉州市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拥有数量众多的文化遗产。为全力保障泉州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专门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受理一定历史文化空间范围内与文物资源、文化遗产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实现对全市文化遗产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的司法保护。

作为代早期洋楼的典型代表,泉州爱国华侨陈光纯的故居被列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古城示范区。2018年,为让古建筑焕发新生,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城公司)与相关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着手修缮改造工作。其间,陈光纯先生后代陈某华与古城公司发生矛盾纠纷,基层社区及调解员多次介入调解未能成功,陈某华诉至法院。

2020年7月,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承办法官郭昕婕了解情况后,以故居历史文化价值为切入点,耐心做好陈某华的思想工作,并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一步步缩小矛盾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古城公司已重新启动陈光纯故居修缮工作,预计2022年底完成修缮。“感谢巡回法庭这么多次的调解,才有了现在双赢的局面。”古城公司工作人员崔某说。

为了向社会公众普及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知识,鲤城法院融合海上丝绸之路特色打造了全国法院系统首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宣传泉州文化遗产、助力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重要窗口。

一人一桥落实守卫责任

“河上架桥,桥上建廊,以廊护桥,桥廊一体”,这种古老而独特的廊桥样式被誉为古代木构桥梁的活化石。2012年,宁德市有11座廊桥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而在2016年至2019年间,王某某、林某某等人却陆续在宁德市寿宁县的多座廊桥下游地段非法采矿,严重影响了廊桥周边生态环境及河道安全。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林某某承担刑责,并借此案件引导公众保护廊桥文化遗产周边生态环境,努力营造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助力廊桥申遗工作,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依托寿宁法院设立廊桥文化遗产保护专门合议庭,辖区内19座廊桥专门设立廊桥文化保护联络员。联络员由员额法官担任,均签订桥员制责任书,实行“一人一桥”模式。联络员定期到廊桥就地受理案件、开庭审理、调处纠纷、接受咨询、开展法律宣传等,将廊桥文化司法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生态司法牵手悠悠古寨

2019年10月,永泰庄寨建筑群成功列入古建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散落在山脉间的152座古庄寨成为了福州市永泰县地标的文化符号。每周,永泰县人民法院生态庭的法官都会沿着盘旋的山路来到各古庄寨,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庄寨文化保护宣传。

2019年12月,永泰法院在白云乡竹头寨设立古庄寨保护法官工作室,推动关口前移,零距离开展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各类惠民便民服务,构筑起古庄寨法治保护屏障。

永泰县法院生态庭副庭长苏燕伟说:“我们的工作以诉前调解为主,目前暂未发生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这是一件好事,说明古庄寨得到比较完善的保护,我们也不愿见到庄寨受损的事件发生。”

据了解,2020年6月,永泰县法院还与永泰县政府、中国人保财险永泰分公司密切合作,由县财政拨付为抢救保护修缮较好的古庄寨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1303.69万元,总计投保建筑面积65185方米,惠及18座省保庄寨,大大提高了古庄寨的风险抵御能力。

7月16日至31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作为大会举办方,福建省将践行“人文世遗”理念,宣传我国关于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文明交流互鉴等工作的经验,展示中国实践、福建案例,展现中国风采、福建特色。

《法治日报》采访了解到,2019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为福建新时代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通过诉源治理、府院联动、专家“会诊”、普法宣传等方式,打造出各具特色的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程,合力守护福建文化遗产“根”与“魂”。

司法力量入驻闽都古厝

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拥有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台山等众多承载着人文内涵的古厝。

2019年11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特设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并先后在上下杭永德会馆、三坊七巷安民巷、梁厝历史文化街区等古厝中设立办案点。

巡回法庭采取跨域立案、集中管辖、三审合一的方式,受理福州市辖区内与被列入市级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相关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将司法力量注入古厝保护中。

2020年1月,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接到一起历史建筑被损害的诉求件,福州市仓山区梁厝村某自然村的多处历史建筑被挖掘机损坏。该村村民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修缮文物。巡回法庭庭长黄利敏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征迁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阐明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和紧迫。负责人当即承认错误,表示将尽快解决建筑损毁问题。目前,被损毁的历史建筑均已得到妥善修复。

“我们在古厝保护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拆迁安置、产权争议、商户租赁等法律纠纷,巡回法庭走进古街,能够及时地帮助我们化解矛盾,促进古厝保护工作更好地开展。”福州古厝集团副总经理林礼训表示。

据了解,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已成功化解36起纠纷,将诸多涉古厝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巡回法庭扬帆海丝之路

泉州市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拥有数量众多的文化遗产。为全力保障泉州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专门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受理一定历史文化空间范围内与文物资源、文化遗产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实现对全市文化遗产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的司法保护。

作为代早期洋楼的典型代表,泉州爱国华侨陈光纯的故居被列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古城示范区。2018年,为让古建筑焕发新生,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城公司)与相关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着手修缮改造工作。其间,陈光纯先生后代陈某华与古城公司发生矛盾纠纷,基层社区及调解员多次介入调解未能成功,陈某华诉至法院。

2020年7月,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承办法官郭昕婕了解情况后,以故居历史文化价值为切入点,耐心做好陈某华的思想工作,并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一步步缩小矛盾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古城公司已重新启动陈光纯故居修缮工作,预计2022年底完成修缮。“感谢巡回法庭这么多次的调解,才有了现在双赢的局面。”古城公司工作人员崔某说。

为了向社会公众普及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知识,鲤城法院融合海上丝绸之路特色打造了全国法院系统首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宣传泉州文化遗产、助力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重要窗口。

一人一桥落实守卫责任

“河上架桥,桥上建廊,以廊护桥,桥廊一体”,这种古老而独特的廊桥样式被誉为古代木构桥梁的活化石。2012年,宁德市有11座廊桥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而在2016年至2019年间,王某某、林某某等人却陆续在宁德市寿宁县的多座廊桥下游地段非法采矿,严重影响了廊桥周边生态环境及河道安全。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林某某承担刑责,并借此案件引导公众保护廊桥文化遗产周边生态环境,努力营造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助力廊桥申遗工作,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依托寿宁法院设立廊桥文化遗产保护专门合议庭,辖区内19座廊桥专门设立廊桥文化保护联络员。联络员由员额法官担任,均签订桥员制责任书,实行“一人一桥”模式。联络员定期到廊桥就地受理案件、开庭审理、调处纠纷、接受咨询、开展法律宣传等,将廊桥文化司法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生态司法牵手悠悠古寨

2019年10月,永泰庄寨建筑群成功列入古建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散落在山脉间的152座古庄寨成为了福州市永泰县地标的文化符号。每周,永泰县人民法院生态庭的法官都会沿着盘旋的山路来到各古庄寨,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庄寨文化保护宣传。

2019年12月,永泰法院在白云乡竹头寨设立古庄寨保护法官工作室,推动关口前移,零距离开展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各类惠民便民服务,构筑起古庄寨法治保护屏障。

永泰县法院生态庭副庭长苏燕伟说:“我们的工作以诉前调解为主,目前暂未发生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这是一件好事,说明古庄寨得到比较完善的保护,我们也不愿见到庄寨受损的事件发生。”

据了解,2020年6月,永泰县法院还与永泰县政府、中国人保财险永泰分公司密切合作,由县财政拨付为抢救保护修缮较好的古庄寨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1303.69万元,总计投保建筑面积65185方米,惠及18座省保庄寨,大大提高了古庄寨的风险抵御能力。

关键词: 司法智慧 文化遗产 司法力量 闽都古厝

热点文章
热点 图片

网站首页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联系邮箱:553 138 779@qq.com备案号:豫ICP备20022870号-6
 

中国网购网 market.sosol.com.cn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