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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专访|从留守儿童到“非典型性”作家 《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之后郑在欢再出两部小说集 2021-12-02 10:43:28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张杰 实习生 李心月

写作是一门古老的手艺。一代一代的年轻人修炼它,成为表达的行家。近些年,得益于国民受教育程度整体普遍的提高,当下青年一代的实力作家群体的学历,普遍比50后、60后要高不少。但在这个群体中,也有少数特例。比如郑在欢就显得极其“非典型”:1990年出生于中原农村,母亲早逝,继母暴虐,身为留守儿童的他,被奶奶养大。初中没毕业,就因家庭原因失学,顺着辍学者命运的洪流去外地打工。在粗粝的现实生活中,他摸打滚爬,冲动杀伐,歌哭欢跳,爱恨交替,观察别人也留意自己的内心,靠着对阅读的痴爱,在文学上进行持续自我教育,再加上不俗的写作天赋,硬是找到了自己写作的路子,一步一步成长为一名很受瞩目的青年新锐作家。

郑在欢(本人供图)

这位90后男生

简直是无意间就写出了“中国版的《米格尔大街》”

2017年,27岁的郑在欢出版了一本叫《驻马店伤心故事集》的小说,把驻马店这个一度带有黑色幽默感的地名,从网络段子里挣脱出来。在这本介于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郑在欢写自己家乡的亲人、乡邻和伙伴,他们年龄、性格各异,却都是常人眼中的“怪人”。他用喜剧写悲剧,语言生猛诙谐而又意味深长,写出的故事有趣之余又让人感到残忍。

在网络上,读者戏谑说是“城郊结合部残酷文学”,给郑在欢授予“我最喜欢的90后乡村文学作家奖”,扛起“城郊结合部残酷文学”的大旗。也有评论家说:“从《驻马店故事集》展示出的写作质地来看,郑在欢的写作才能已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其前途无量。”集子里各篇章可以独立成文,又互相牵连成为整体。有人甚至评价这位90后男生,简直是无意间就写出了“中国版的《米格尔大街》。”

对自己笔下的故事,郑在欢说:“人都是来来去去的,能留下来的,永远是生命中最动人的时刻。这些故事被反复讲起,即使变得面目全非,我相信最本真、最值得讲述的地方依旧保留其中。这样的故事不是小说,是用生命活出来的。”

2021年秋天,郑在欢拿出两本新小说集《今夜通宵杀敌》(上海文艺出版社)和《团圆总在离散前》(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其中《今夜通宵杀敌》分为两辑:“昔时少年”与“U型故事”。第一辑的内容主要是在《驻马店伤心故事集》后,对同年的重新回忆,以及少年出走、进入城镇以后对于社会的个人观察,背景与前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更像是驻马店和少年的精神续作。

小说写作不仅是一种文学活动,还是一种自我疗愈过程。郑在欢说,写完之后,他发现这帮他“集中地解决不少成长的困惑,小时候对人和事的困惑。我用这一组几篇东西跟以前的少年说再见,说了再见我才能往前走,不然的话我一直是负重前行,太难受了。”

跟残酷的少年时代说再见之后,他还发现自己不再恨曾虐待自己的继母和没有尽到养育职责的父亲了,“我理解了他们,我理解了这些伤害为什么会降临到我的头上,然后我发现他们比我更可怜。我发现我能读书,我能意识到这种烂泥般的生活。我能脱离,我能抖落一身的泥,可能是从衣服上抖落,也可能是从翅膀上抖落,我能飞起来。他们不行,他们还在烂泥里边。你比他们强,你为什么还要恨那么弱小的人呢?”

“没娘的孩子”19岁在北京打工时

用手机写小说得奖金买电脑走上写作路

在向读者做的自我介绍中,郑在欢这么介绍自己:“没娘的孩子。16岁离家出走,并完成第一部失败的自传性长篇小说。其间间隔三年,19岁继续创作,至今。”郑在欢19岁那年是2009年,他用自己打工赚的钱买了一个诺基亚N72手机,可以用UC浏览器上网了。当时有一个挺大的手机网站,在办一个文学比赛,头奖奖金30万。被郑在欢看到了,“这是我的一个机会,我必须得抓住它。”他开始用手机写小说,最终得了比赛三等奖。他用获得的8000块奖金买了一台电脑,从此开始了他的写作之路。之后他也去工作过,当过编剧,但是他的文学创作,一直没中断过。

不管是《驻马店的伤心故事集》,还是《今夜通宵杀敌》、《团圆总在离散前》,少年的回忆还未停歇,驻马店的故事仍在继续。无论走到哪里,驻马店的血液,都流淌在郑在欢的文学血管里。11月末,封面新闻记者专访到郑在欢,听他聊聊自己的两部新作以及近况。


“我想干的事情,是让我自己能够流传下去”

封面新闻:《今夜通宵杀敌》《团圆总在离散前》两本书风格还是有不同的。你自己如何看这种不同?这几年在写作上,有怎样新鲜的感悟?

郑在欢:“杀敌”是元气,“团圆”多了点匠气。这跟写作时间相关,杀敌在前,是刚过二十岁的产物,那时候正是意气风发开疆拓土的年纪,是本能驱动,是兴之所至;团圆在后,写完杀敌那批小说,我有四年没写作,去上班,去挣钱,去拥抱梦碎之后的现实生活。快到三十岁的时候,我不上班了,重新写作,因为久别,所以不得不审视,这也就是多了点匠气的原因。从一开始,我就不太喜欢匠气,但没办法,如果一个人长期从事一项工作,总免不了总结得失,免不了自我训练。这是必经之路,我能做的,就是在匠气之下保留点元气。最近我确实有一个新感觉,即小说就是不说之说,或者是说而不说。比起说,其他的一切都得退而居其次,人、故事、真理,都是说的素材而已,只有说,才是写作的主体。

“我渴望故事,也热衷于创造故事,但不接受任何预设与压力”

封面新闻:写作是一种输出。任何人都不能一直输出,不输入。你一般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持续进行自我输入精神营养?

郑在欢:其实在阅读和写作这件事上,我一直都不是个刻苦的人。我去学吉他,学英语,都很刻苦,老师说什么我听什么,让我练多久我练多久。我去上班,不光老板吩咐的事情我干,还想着超额完成任务。但是阅读与写作,是我最早萌发的兴趣,小时候,每一次新课本发下来,我两天就看完了,连小红和小明买文具的算术题我都是当故事看的。我渴望故事,也热衷于创造故事,但不接受任何预设与压力。每次有人跟我说你加油写作,我都会非常难受,这是唯一一个可以随心所欲的事情了,为什么要加油?所以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要输入什么精神营养,都是想看的书我才会看,看不下去,也不会硬看。

封面新闻:我记得你说你喜欢胡安•鲁尔福,尤其是《燃烧的原野》,认为每一篇都近乎完美——荒凉,粗暴,充满了互相残杀,但是文体特别美,“他写的穷苦不会让你感到堵心,或者沉重,而是特别轻。”这是不是你写小说行文总是要穿上幽默、喜剧外衣的一些原因?

郑在欢:不是的,言说方式就是言说本身,言说方式不是策略,是作家世界观的直接体现。胡安•鲁尔福是个孤儿,连亲人都没有,论世俗角度上的际遭,他比我可苦多了。但不能这么比,人类的生活首先容不下比较,然后你才能放下自己进入到别人的故事,而不只是像看街头魔术一样看个新鲜。前一段时间看韩东的《扎根》,我得出这么一个感受:“视一切生活为日常生活”。好作家的作品,最动人的永远是他的目光,他观察,他诉说,于是强大的叙事随之显现。

“我喜欢讲故事,但更喜欢叙事,所以很难写类型小说”

封面新闻:你有讲故事的天赋,但你没有选择去成为一个粉丝众多的网络作家,而是走上了严肃文学的路子。这也是耐人寻味的。或许跟你遇见魏思孝有关?

郑在欢:跟他有关,但关系不大,主要还是个人志趣的问题。我最早参加网络征文比赛的时候,也去起点看小说,也看一些很有名的网络作家的小说,但看不太进去。那时我还看了一个网络作家,叫“烽火戏诸侯”,他的叙事就很有风格。在你没被故事套住的时候,已经为叙事着迷。我喜欢讲故事,但更喜欢叙事,所以很难写类型小说,那多半会被抱有特定期待的读者骂。严肃文学这个说法,我不喜欢,我也不喜欢严肃,我只是喜欢写点说不清楚是什么故事的故事,想要找到点跟自己一样敞开怀抱迎接异样之美的读者而已。

封面新闻:在你还不太知道小说是什么的时候,你投稿给《收获》就有很积极的反馈。要知道很多人一辈子有文学梦都还写不出一个像样的作品。很多人都提到你的确是有文学写作天赋的(当然这不抹杀你自己的努力去兑现这种天赋)。对自己的天赋,你自己是怎样的心情?

郑在欢:天赋这个事儿很难说清,但我得承认我有天赋。就像前面所说,我从认字就爱上了阅读,我喜欢跟人聊天,我逗笑了别人也会自豪。但这些都不是刻意为之,一旦刻意,很可能就逗不笑任何人了,或许还会让人觉得讨厌跟尴尬。写作差不多也是这样,只是写作是刻意行为,写作中最大的难题也是去除刻意。

封面新闻:因为一次疏忽(发朋友圈的时候忘记了屏蔽同村的人),故乡的人全部都知道你成了作家,出书,而且知道你写了家乡的人和故事。这种压力会让现在你再写跟家乡人有关的故事时,会有所顾忌吗?

郑在欢:最近新书出版,前几次发消息我都会屏蔽他们。后来实在是不胜其烦,两副面孔对我来说太累了,人只能成为一种人——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认识。所以我心想算了,大不了被他们打一顿呗,还能怎么样。所以我该写写,该发发,老毛病可能会慢慢改一改,比如说直接拿原型人物的名字来用,这个确实不太好,太容易对号入座了。

封面新闻:我看一个采访这样写你,“离开家乡的时候,他想跟奶奶聊聊天,奶奶七十多了,老在催他结婚生孩子。“虽然我也渴望有家庭,但这可能意味着更多的拖累。我说:奶奶,你理解我吗?我想活的不仅仅是一辈子,可能是更久。我想干的事情,是让我自己能够流传下去,能流传得比一辈子、比几辈子更长。”你真的这么说了?她大概听不太懂吧。

郑在欢:真的这么说了,她肯定不懂啊,这其实是验证文学的时刻。内容她是不懂,但诉说她是懂的,我的语气,我的神色,她立刻就懂了。她知道我是认真的,她知道这对我而言很重要,她被诉说而不是诉说的内容感染,对应到文学就是被叙事而不是故事感染。从那以后,她基本没有再跟我提过结婚的事,只是嘱咐我要照顾好自己。虽然有时候她的话里还是会冒出点苗头,但也换了策略,这同样是文学的策略。

封面新闻:从《驻马店伤心故事集》到《今夜通宵杀敌》《团圆总在离散前》,你自己最喜欢或者说是你觉得最能达到你理想状态的作品是什么?为什么?

郑在欢:短篇小说里,我说过《我只是个鬼,什么也干不了》跟《还记得那个故事吗?》能排进我的个人喜爱度Top3,至于第三篇是什么,恕我不能透露更多了。这两篇的共同点都是临时起意,一气呵成,没有构思,毫不刻意,灵巧新奇,写完之后,连作者都吓一大跳。哇,怎么还有这样的故事,嚯,小说还能这样写。所以应该能看出来了,理想的作品是自然流露,是福至心灵,是花最少的心思干最多的事。当然这太可遇不可求了。

封面新闻:你能从一个残酷残忍的成长环境里站出来成为一个受到认可的小说、剧本写作者,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我每次看你自己的故事,都觉得是一个奇迹。这让我想到,如今在经济不发达的乡下,包括现在的驻马店乡下,父母在外面打工的留守儿童群体依然值得关注。智能手机的普及让小孩子很小就手机打游戏上瘾。这是令人感到非常忧虑的事情。

郑在欢:其实这种说法也属于“感动叙事”,艺术是相对比较公平的领域,只要你愿意干,总有被人看到的机会。大家都是一般人,很多有才能的,仅仅是被一个门槛困住了而已。现在抖音啊游戏啊,在我看来对大众来说反而是好事,起码大家总算有了一个共同的场域各尽其能。打游戏的少年也有因为才能出众的,拍视频的乡下人也有因为才能赚钱的。更年轻的一代,毫无疑问是手机一代,这一强大的共同点缔结了新的共同体,首先它打破了闭塞。至于会不会臣服于快餐文化,那还得看个人造化。

封面新闻:现在一般多久回一次家?回家都会做些什么?除了回家要见奶奶之外,还有什么是让你觉得愿意回家的动力?

郑在欢:我奶奶年岁大了,我一般一年会回家个两三次。回到家就是见见邻居聊聊天,过年就是打打牌喝喝酒。不同的是之前打牌喝酒对我的吸引力大点,如今则只是聊天。

我不会把“职”跟“写作”连在一起

封面新闻:你现在是专职写作。专职写作需要比较大的时间自制力,需要给自己的时间订出秩序感。你有这样的体会?通常一天是怎么安排的?

郑在欢:我不会把“职”跟“写作”连在一起,也许这是自欺欺人,但我就是不行。一旦说是专职写作,我就有压力了,我怕写作有压力。我试着给自己的写作生活搞搞规律,但是目前成功经验不多,我写作,还是太看心情了。情绪要没有什么大波动,身体不能太累,没有别的事儿分心,我才能写。我的理想生活是上午看书,下午写作,再抽空锻炼锻炼身体。唯一一次成功就是去年,我靠着这个规律写了个十几万字的长篇。今年呢,我又没有什么规律可言了。

封面新闻:现在的世界变化快,动荡不安。当下的社会现实情绪,较大的新闻动态会以怎样的方式影响到你?

郑在欢:其实我很少主动看新闻,一般一个新闻至少刷到几遍之后才会忍不住点开看。我没有深究这是新闻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反正现在是这样。

封面新闻:艺无止境。对自己接下来的写作,会有怎样的自我期待?希望自己写出怎样的作品?

郑在欢:没什么期待,我还是写一篇算一篇吧。到不想写了,我也不会勉强。

关键词: 驻马店 典型性 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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