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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消息丨封面评论 | 对犯事艺人坚决辞退,用好合同约束涵养行业风气 2022-06-28 06:00:41  来源:封面新闻


【资料图】

□蒋璟璟

6月26日,网传德云社艺人陈霄华凌晨闯入他人卧室,涉嫌猥亵一女住户未遂。27日,德云社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26日下午,德云社即接到警方协助调查电话,进而可基本确定陈霄华涉嫌25日凌晨酒后擅自闯入他人住宅事件,已第一时间做出了对陈某的辞退决定,并于26日傍晚即向其发出《辞退通知》,要求其不得再以任何德云社艺人的名义进行任何行为、开展任何活动。(中新社)

事发之后,德云社几乎是第一时间“对之辞退”并予以公告,反应不可谓不快。这一举动的背后,“划清界限”清理门户的用意,不言自明。一波处理干净利落脆,着实可说是大快人心了。尤其是对比以往的“理不断,剪还乱”的纠葛戏码,不少网友纷纷感叹,“再次摊上事”的德云社这回要果断、专业得多了。对于劣迹艺人的抵制,是全社会的共同意识。这种“价值共识”,理应以具体机制落实为行业自觉。

一般而言,明星艺人与所属公司,从来都是利益一体的。若是艺人出事酿祸甚至违法犯罪,必然会造成损害自身公众形象,并最终转化为公司的资产减值。事实上,培养、捧红一个艺人,会花费演艺公司不小的成本,并且很多时候“知名艺人”还会对公司构成强势的绑架效应。恰是有鉴于此,我们看到,很多时候即便旗下艺人“翻车”,背后的公司处置起来也时常是投鼠忌器、拖泥带水——“当然是选择原谅”“再给一次机会”的风气,构成了实质的包庇纵容。

此番,德云社对陈霄华的“辞退”,堪称是手起刀落。这其实很好理解,首先陈霄华作为三线艺人,公司对之依赖度并不高,迅速切割止损也并没有那么“肉疼”。再者说,“擅闯民宅”“猥亵未遂”,已经涉嫌刑案,属于“事太大,兜不住”的范畴。公司就算有意想保人,想必也是有心无力。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犯下此等恶行的陈霄华,基本意味着个人形象破产、演艺生涯终结。失去了市场价值,乃至成为了负面资产,自然会被扫地出门。

值得注意的是,德云社对陈霄华的处理,所采取的具体方式,是解除“劳动合同”,这不同于很多艺人和经纪公司所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是更具效力的。公司之所以能单方面解聘,大概率是因为陈霄华已经违背了当初的合同约定,自动触发了违约解聘条款。有约在先,按合同办事,这在艺人和公司之间筑起了防火墙,也在客观上对艺人构成了实实在在的硬规束。“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所谓的艺德、行风,说到底还是要以法律为支撑,以合同为依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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